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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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行能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2025-10-01 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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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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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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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首先需要明确拘役缓刑的法律含义。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而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虽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没有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被法院判定有罪的人,都会留下犯罪记录。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同时宣告缓刑时,这已经表明其行为构成了犯罪,并且经过了法院的审判和定罪。犯罪记录又称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就意味着这个人曾经犯过罪。

而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是用于证明被证明对象在辖区居住期间,不存在刑事犯罪的文书。显然,被判处拘役缓刑的人不符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条件。无论是出于何种证明目的,相关部门都不会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这是基于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不能违背事实去开具虚假的证明文件。

在实际生活中,犯罪记录可能会对个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比如在就业、参军、报考某些特定职业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所以,拘役缓刑的情况是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

拘役缓行能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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