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到高利贷后,应首先核实利率合法性,停止支付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收集借款证据,主动协商还款方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报警)维护权益。
首先需明确高利贷的法律界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超出该上限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例如,若借款合同成立时LPR为3.45%,则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为13.8%(3.45%×4),超出此比例的利息约定无效。
其次,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无需支付。即使借款合同中约定了高额利息,借款人仅需按司法保护上限支付利息,超出部分可拒绝支付。若已实际支付超出上限的利息,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或抵扣本金。例如,借款人借款10万元,年利率约定为20%(超出13.8%上限),已按20%支付一年利息2万元,其中超出部分6200元(10万×(20%-13.8%))可要求出借人返还,或在后续还款中抵扣本金。
第三步需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核心基础。需收集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条等书面协议(明确本金、利率、还款期限等条款);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证明实际借款金额及还款情况);出借人催款短信、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催款方式及利率主张);若存在砍头息(如预先扣除利息),需保留实际到账金额凭证(法律规定借款本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应主动与出借人协商还款方案。协商时需明确提出按法定利率偿还本息,并要求签订书面还款协议,协议中需注明本金金额、还款期限、合法利率标准及还款方式,避免口头约定导致后续纠纷。若出借人拒绝协商,可书面告知其利率超限的法律后果,并保留告知记录(如邮寄回执、短信/邮件送达凭证)。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利率超限问题,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款合同中超出法定利率的条款无效,并要求按法定利率重新计算本息。若出借人存在暴力催收(如威胁、恐吓、骚扰、非法拘禁)或“套路贷”行为(如虚增债务、签订空白合同、制造虚假流水),应立即报警并提交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会依法查处非法放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需注意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单纯的利率超限属于民事纠纷,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若出借人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经常性放贷(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放贷10次以上),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可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
最后提醒,维权过程中需保持冷静,避免因焦虑或恐惧做出非理性还款行为。所有还款操作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保留凭证;拒绝现金交易或向第三方账户转账,以防被认定为自愿支付高额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