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车构成犯罪的基础罪名是危险驾驶罪,其法定刑为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不涉及“几年以上”的量刑;但当醉酒驾车行为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情节时,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量刑可能达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需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综合判断。
醉酒后驾车构成犯罪的量刑需结合具体行为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不同罪名对应的量刑差异显著。
首先,醉酒驾车最常见的犯罪类型是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其中,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因此单纯的危险驾驶罪不存在“几年以上”的量刑。司法实践中,认定醉酒驾驶的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只要达到该标准且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即可构成此罪。
其次,若醉酒驾车行为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可能转化为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造成重大事故,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具有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等情形);第三档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三年以上”“七年以上”的量刑即属于“几年以上”的情形。
此外,若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相当的危险性,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例如,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连续冲撞他人,或明知危害后果仍强行驾驶,此时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虽为拘役,但存在从重处罚情节时,拘役期限可能接近六个月,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等。而“几年以上”的量刑,通常对应交通肇事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逃逸、多人伤亡)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高于单纯的危险驾驶罪,量刑也更为严厉。
综上,醉酒后驾车构成犯罪的“几年以上”量刑,并非针对基础的危险驾驶罪,而是针对因醉酒驾车引发严重后果或具有极端危险性的犯罪行为,具体需结合行为人的血液酒精含量、驾驶环境、事故后果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