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可能一方抚养三个,也可能双方分别抚养,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在夫妻离婚确定三个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基本原则。
若夫妻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按照双方协议来确定孩子的抚养安排。例如,双方协商后决定三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法律是认可的。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考虑以下诸多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进行判断。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等,这些都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和哪一方生活,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
二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工作稳定性、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经济收入稳定且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具优势。例如,一方有足够的资金可以供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参加各种兴趣班等。
三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如果孩子长期和某一方共同生活,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么法院会倾向于维持这种现状。
四是双方的品德和行为。如果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或者有暴力倾向、虐待孩子等行为,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