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赔偿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后,责任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死者家属支付的一系列赔偿费用,以弥补死者家属因亲人离世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车祸死亡赔偿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是对侵权行为的一种制裁和对受害者家属权益的保障。当发生车祸且造成人员死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交通法规,责任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车祸死亡赔偿包含多个项目。死亡赔偿金,这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其计算通常会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责任方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车祸导致亲人死亡,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对这种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其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车祸死亡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众多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在实际处理中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认定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