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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房产

2025-12-04 04: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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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昕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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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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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离婚后房产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平均分配,也可能按出资比例分配,还可能归一方所有。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买房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情形下房产分配方式不同。

情况一: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在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通常会将该房产进行平均分割,可能是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情况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也会平均分配。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只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妻子同样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情况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通常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情况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若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若无其他约定,男方可获得60%的房产份额,女方获得40%的房产份额。

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分配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房产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婚后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房产(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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