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手段和被害人的主观状态。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财物,被害人通常不知情;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物。
从行为方式来看,盗窃罪的行为核心是秘密窃取。这意味着行为人在被害人未察觉的情况下,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将财物据为己有。例如,在公交车上,小偷趁乘客不注意,将其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偷走,整个过程乘客并不知晓自己的手机被偷,行为人也没有让被害人产生任何主动交付财物的意识。
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是实施欺骗行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知,并基于这种错误认知而“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比如,骗子谎称自己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推销一种根本不存在的高科技产品,消费者信以为真,付款购买了该产品,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是因为受到欺骗而主动交付了财物。
从被害人的主观状态分析。在盗窃罪中,被害人对于财物的转移是没有认知的,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对财物的占有。而在诈骗罪中,被害人是基于错误认识而主动处分财物,虽然这种“自愿”是在被欺骗的基础上产生的,但表面上看被害人是有主动交付财物的意愿。
从法律后果上,虽然两者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但在量刑上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盗窃罪和诈骗罪的量刑都与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等因素相关,但由于行为方式和社会危害性的不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有不同的量刑考量。
准确区分盗窃与诈骗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