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没过户出车祸,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车辆已交付,原车主通常无需担责,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原车主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处理时需明确事故责任,积极配合调查,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协商或走法律程序。
在卖车没过户的情况下发生车祸,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车辆交付后,实际的控制权和使用收益权都已转移给受让人,所以让受让人承担责任符合公平原则。
不过,原车主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仍需承担责任。比如,原车主明知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等,却未告知受让人,而该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那么原车主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原车主将车辆卖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也可能会被认定有过错而需担责。
当发生车祸后,首先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车辆行驶轨迹、当事人的陈述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
实际使用人(受让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理赔。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即可。
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车主和受让人都可能会被列为被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纠纷,在卖车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这不仅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也能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