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而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标志着合同在法律上开始存在。二者的侧重点不同,承诺侧重于意思表示,合同成立侧重于整体状态。
从定义上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受要约人以通知或者其他方式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时,承诺即生效。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乙回复表示同意按照甲提出的条件供货,乙的这个回复就是承诺。而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在法律上开始具有一定的效力。
在构成要件方面,承诺的构成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其他人作出的同意表示不构成有效的承诺。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超过期限,可能构成新的要约。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就视为新的要约。合同成立则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需要就标的物、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从法律意义来讲,承诺生效时,合同订立的一个重要阶段完成,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一定成立。因为有些合同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要式合同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而合同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初步确定,双方开始受到合同的约束。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在时间顺序上,承诺在前,合同成立在后。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要前提,但仅有承诺不一定能使合同成立。只有当承诺生效且满足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时,合同才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