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构成轻伤一级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具体量刑需结合多种情节综合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架导致他人轻伤一级,通常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过,最终的量刑并非仅依据轻伤一级这一结果,还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犯罪情节方面,如果是因琐事发生冲突,一时冲动致人轻伤一级,和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伤害行为,在量刑上会有所不同。有预谋的伤害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大,量刑可能会偏重;而因冲动引发的伤害,量刑可能相对较轻。
犯罪人的态度也很关键。如果犯罪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犯罪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有可能适当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人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甚至在案发后逃逸,逃避法律追究,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是否有前科也是重要因素。如果犯罪人有犯罪前科,属于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而如果是初犯、偶犯,且平时表现良好,在量刑时可能会相对从宽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犯罪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也有可能适用缓刑。打架构成轻伤一级的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