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拒绝抚养孩子,起诉需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确定管辖法院后提交诉讼,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要明确起诉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女方拒绝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承担相应责任。
在准备起诉材料方面,需要准备以下重要内容。一是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明确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比如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女方拒绝抚养孩子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事实。二是证据材料,这是非常关键的部分。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女方拒绝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中女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证人证言,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知晓情况的人提供的证言;还可以收集孩子的出生证明,以证明亲子关系,以及自己抚养孩子的相关费用支出凭证等,来证明自己在实际抚养孩子过程中的付出。
关于管辖法院,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准备好材料并确定管辖法院后,就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要充分展示证据,证明女方拒绝抚养孩子的事实以及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女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