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通常在立案后一至三个月内开庭,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时间存在较大差异。
在我国,离婚诉讼的程序包含立案、审理等多个环节。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长,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统一规定。
一般情况下,法院案件数量相对较少时,从立案到开庭可能只需一个月左右。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同地区法院的案件量不同,时间差异较为明显。在一些案件量较大的法院,如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由于堆积的案件较多,排期可能会比较靠后,从立案到开庭可能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更久。
送达程序也会对开庭时间产生影响。法院需要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能够顺利送达,程序进展会相对较快;但如果被告下落不明,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六十日,这无疑会延长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开庭时间推迟。例如,一方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且法院准许的情况下,开庭时间就会相应延后。如果案件需要进行鉴定、评估等程序,这些环节所花费的时间也不计算在审限内,同样会使开庭时间推迟。
综上所述,离婚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并积极配合相关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