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全责方耍赖不出钱的情况,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申请交警调解、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负全责却耍赖不出钱,以下这些处理方式可供参考。
协商解决。这是较为简便的一种方式。可以尝试与对方及其家属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其履行赔偿责任。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争吵,争取和平解决问题。例如,可以向对方说明赔偿是其法定责任,若不履行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调解的职责。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交警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交警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维修发票等,以便交警能准确了解情况,做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还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如果自己购买了车损险等相关保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保险公司可以先向自己赔偿损失,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追偿。不过,申请代位追偿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且可能会对下一年的保险费率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是较为有效的途径。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维修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迫使对方支付赔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