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户口迁移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一定手续办理。通常需要的证件材料有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等,手续一般是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办理入户。
在离婚后办理小孩户口迁移,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程序,需要明确所需的手续和证件材料。
证件材料方面: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这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文件,是办理小孩户口迁移的前提依据。户口本是必不可少的,包括小孩的户口本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用于确认户籍信息。身份证是用于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都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能够证明小孩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在户口迁移中起到关键的证明作用。如果孩子已经办理了身份证,也需要一并提供。
手续流程方面:第一步,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咨询并开具准迁证。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提交上述提到的相关证件材料。派出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迁证。准迁证是允许小孩户口迁入该地区的重要凭证。第二步,持准迁证到小孩户口所在地的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派出所会根据准迁证的内容,办理小孩户口的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第三步,最后携带迁移证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迁入地派出所会对迁移证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小孩的户口正式迁入该地区,完成整个户口迁移流程。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的手续和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前最好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证件材料,顺利完成小孩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