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取保候审后判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成长经历、悔罪表现等情况,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可能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量刑时,犯罪事实是基础。不同的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刑不同。例如,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罪和抢劫罪,由于这两种犯罪的性质差异,法定量刑幅度也有很大不同。盗窃罪一般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等情节来量刑;而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处罚相对较重。
年龄是影响未成年人量刑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在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也会影响量刑。如果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予以考虑,适当从轻处罚。
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法院还可能会适用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未成年取保候审后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