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开庭时,首先会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会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接着进入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展开辩论;之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最后法庭会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在取保候审期间开庭,整个庭审过程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法庭调查阶段:这是庭审的重要环节,审判长会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等。之后,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然后由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接着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会向法庭出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疑问。同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向法庭出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由公诉人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会发表公诉意见,阐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情节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则会进行辩护,针对公诉人的指控进行反驳,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在辩论过程中,双方会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通过辩论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审判长会告知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可以就自己的行为、认识以及对案件的看法等进行最后的陈述,表达自己的悔悟或者为自己进行最后的辩解。
评议和宣判阶段: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会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法庭会根据案件的情况选择当庭宣判或者定期宣判。如果是当庭宣判,会在宣判后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定期宣判,会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