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更改所需手续因更名情形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涉及签订合同、准备材料、申请登记、审核与缴纳税费、领取新证等步骤。
房产证名字更改通常有买卖、赠与、继承等几种常见情形,以下分别介绍所需手续。
买卖更名
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之后,买卖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等。买卖双方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登记申请书等表格。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增值税等。缴纳完税费后,申请人凭借完税证明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机构领取新的房产证。
赠与更名
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先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需明确表示赠与的意愿和赠与房屋的具体情况。双方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之后,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公证的目的是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完成后,携带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受赠人需缴纳契税等税费,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继承更名
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若有遗嘱继承,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人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后,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无需缴纳契税,但可能涉及其他少量费用,最终领取新的房产证。不同的更名方式在手续细节上有所不同,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