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追诉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考虑申请支付令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并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追诉。
当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首先可以选择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双方可以就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达成一致。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摆事实、讲道理,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约定分阶段还款,明确每阶段的还款金额和时间节点,以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同时保障出借人的权益。
如果协商无果,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申请支付令不可行,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遵守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出借人胜诉,而借款人仍不履行判决,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如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的财产等,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