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作出该离婚判决的人民法院查阅档案并申请复印,法院会提供加盖档案查询章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结果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凭证。在日常生活中,如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财产过户等事项时,可能会用到离婚判决书。一旦丢失,不必过于担忧。
要明确查询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是由具体审理该离婚案件的法院作出的,所以需要到作出判决的法院去查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回忆一下当初打官司的地点,或者查找之前收到的法律文书,上面会有明确的法院名称。
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法院查询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这是因为法院的档案管理需要确保查询人的身份合法合规,只有案件当事人或者经当事人授权的人才能查询相关档案。
前往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立案庭等相关部门申请查询。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告知案件的大致信息,如案件的年份、当事人姓名等,以便工作人员更快地找到相关档案。
申请复印离婚判决书。找到档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复印判决书,并要求法院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查询章。加盖了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在需要使用离婚判决书的场合正常使用。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就可以重新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