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从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几个关键方面来考量。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这里的月总收入,通常包括工资、奖金等固定性收入。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按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每月需支付的抚养费大概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若要抚养两个孩子,抚养费可能会提高,但通常不超过5000元。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收入不稳定,此时就可以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抚养费。
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而如果一方收入极低且生活困难,也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同时,随着子女年龄增长、生活学习费用增加等情况,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