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概念里,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财产标的通常涉及的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或权益。抚养费有着与一般财产不同的性质和用途。
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而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费用。它的本质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产生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需要,保障其健康成长。这与一般的财产纠纷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财产纠纷往往是围绕财产的归属、分割等问题展开。
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确定各自的份额,这是基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共有关系。而抚养费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产生的,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例如,在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些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属于财产标的范畴。但抚养费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并非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计算案件受理费等费用时,也不会将抚养费纳入财产标的的范围。案件受理费通常是根据财产标的的金额按一定比例收取,如果将抚养费算作标的财产,会不合理地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所以,综合各方面因素,离婚诉讼中抚养费不算标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