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擦肇事逃逸一般不构成犯罪,通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逃逸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道路上发生刮擦事故后逃逸,其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刮擦肇事逃逸这种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会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能会被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情形的,不予减轻。也就是说,刮擦肇事逃逸者通常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对被刮擦车辆的维修费用等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不过,如果刮擦事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逃逸行为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