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责任和医药费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依据各方在打架事件中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医药费通常由过错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按过错比例分担。
在打架事件中,责任的划分是确定医药费承担的关键。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一方是完全的过错方,比如一方无故挑衅、殴打另一方,那么过错方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医药费。例如,甲无端辱骂并先动手殴打乙,导致乙受伤,这种情况下甲就是过错方,乙因此产生的医药费等损失应由甲承担。
当双方都有过错时,责任和医药费则需按比例分担。比如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推搡、殴打,双方都有一定的攻击行为,那么就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比例。比如公安机关或法院经过调查,认定甲的过错占70%,乙的过错占30%,那么乙的医药费甲要承担70%,甲自己的医药费乙要承担30%。
在实践中,责任的划分通常会结合多种因素判断。公安机关在处理打架案件时,会调查打架的起因、过程、双方的行为方式等。如果一方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则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一方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正当防卫人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和医药费。但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民事赔偿上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打架责任的划分和医药费的承担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