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手续办理所需时间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在《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加上审查和发证时间,顺利情况下最快需要31天;若走诉讼调解离婚,时间可能在几天到几个月不等;诉讼判决离婚则时间较长,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在《民法典》施行前,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就可以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较短,可能一天内就能完成。
但自《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程序发生了变化。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顺利的话,最快需要31天。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情况较为复杂。若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这种诉讼调解离婚的方式,时间可能相对较短,快的话几天就能完成,但也可能因案件排期等因素需要几个月。若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法院进行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诉讼判决离婚所需时间可能会比较长,甚至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