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法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男方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当男方不去法庭时,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缺席判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男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那么法院可以在男方不在场的情况下继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这里的正当理由一般是指不可抗力、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例如男方因突发重病住院无法到庭,这种情况就属于有正当理由。而如果只是因为男方不想面对离婚诉讼而故意不出庭,就属于无正当理由。缺席判决意味着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决,此时男方可能会失去为自己辩护、表达观点和提供证据的机会,从而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拘传的情况。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认为男方到庭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解决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男方就可能被认定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男方不出庭就无法查清其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等重要情况,此时法院可能会认定男方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男方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男方到庭参加诉讼。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法庭,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妥善处理,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