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申请撤销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撤销和诉讼撤销两种。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撤销;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协议撤销是较为简单直接的方式。当夫妻双方都认为离婚协议的某些条款不合理或者不再符合双方的意愿时,双方可以重新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就撤销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一份新的协议来明确撤销原离婚协议,并对相关事项重新作出约定。这种方式基于双方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新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撤销是在一方认为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时采取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其撤销请求。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存在法定情形,会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离婚协议申请撤销有协议撤销和诉讼撤销两种方式,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