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还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危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行为入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所说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常见的如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情节严重”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抛掷物品的种类,如果抛掷的是刀具、砖块等具有较大杀伤力的物品,相较于抛掷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物品,更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抛掷的高度,从越高的建筑物抛掷物品,其危险性越大,越容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抛掷物品的次数,多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也会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也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重要因素。
高空抛物入刑体现了法律对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旨在通过刑事制裁手段,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高空抛物这种危险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