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手续一般有撰写起诉状、向法院立案、参加庭审等。
首先来说需要的证件和材料。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是起诉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材料,它能确定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院需要通过身份证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孩子的出生证明非常关键,它能证明孩子与夫妻双方的亲子关系,在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的处理上起着重要作用。
还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请求以及抚养费的具体要求等,同时要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还需提供相关证据。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提供财产清单和相关的产权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若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可准备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若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家暴、出轨等,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接下来是起诉离婚的手续。第一步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要清晰、准确,符合法律规范。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时需要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证件、材料和起诉状。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第三步是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事实,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