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车被扣后,提车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但检验、鉴定的时间跨度可能较大。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扣车主要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也就是说,从事故车辆被扣留开始,到检验、鉴定完成,这个时间可能在三十日以内,也可能延长到六十日。一旦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不过,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当事人涉嫌犯罪,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这种情况下,车辆的提取时间会受到刑事案件办理进度的影响,可能会更长。
如果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且不存在其他需要继续扣留车辆的法定情形,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提前提车。例如,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经交警部门同意后,也可以将车提走。事故车被扣后提车的时间没有一个固定的天数,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