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但有孩子,双方虽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但对孩子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等责任和义务。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法律上,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育子女的情况较为常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意味着孩子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也会倾向于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抚养费方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涉及孩子的户口登记等实际问题时,可能需要提供一些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做亲子鉴定等。如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即使没有结婚证,孩子的权益也应得到妥善保障,父母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