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务人员敲诈勒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冒充警务人员进行敲诈勒索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而冒充警务人员这一行为,具有特殊性。因为警察是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的特定职业群体,冒充警察进行敲诈勒索,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社会危害性相对更大。如果冒充警察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同时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