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老赖名下没财产,仍可通过多种方式执行。可以调查老赖的收入来源、隐藏或转移的财产、到期债权等,也能对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促使其还款。
在老赖不还钱且名下看似无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并非毫无办法。法院会展开全面调查。一方面,会调查老赖的收入情况,比如其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稳定收入来源。通过向老赖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单位将老赖的部分收入直接划扣至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债务。另一方面,会调查老赖是否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些老赖可能会将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或者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转移财产。法院可以通过调查老赖的银行流水、交易记录、房产车辆登记变更等情况,来发现这些隐藏或转移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法院可以依法追回这些财产用于执行。
对于老赖的到期债权也可以进行执行。如果老赖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以向该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还可以对老赖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同时,对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这些限制措施会给老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从而促使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老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这也会对老赖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推动债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