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临时工受伤,赔偿一般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提供劳务一方自身过错导致受伤,可能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若因接受劳务一方过错导致,接受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等。
在劳务关系中,临时工受伤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责任认定:如果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自己疏忽大意、违规操作等自身原因导致受伤,那么临时工自己要对损害后果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例如,临时工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情况下作业受伤,自身就存在明显过错。相反,如果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设备老化未维修等,导致临时工受伤,接受劳务一方就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赔偿责任。要是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比如临时工有操作失误,而接受劳务方安全管理也不到位,就需要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
赔偿项目:医疗费是指为治疗因受伤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需有相关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误工费根据临时工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若临时工的受伤情况达到伤残标准,经过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后,还可获得伤残赔偿金,其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等因素确定。
当劳务临时工受伤后,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临时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