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已经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取保候审。虽然批捕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但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依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具备一定情形时,即使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捕,也能申请取保候审。
从法律规定的情形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当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这些处罚时,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取保候审。这里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平时的品行等。例如,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明显的悔罪态度,保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就有可能被认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从而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样可以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能申请。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办结的情况,此时可以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办案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