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所有权归属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等情况,但这里无法提供图片。
第一种情况: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所有。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一般会进行平均分割。
第二种情况:婚后买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第三种情况:婚后买房按份共有。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屋为按份共有,即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比如夫妻双方在购房时,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并在购房合同或者产权登记中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份额。在这种情况下,日后对房屋进行处分或者分割时,就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
第四种情况:婚后买房共同共有(特殊约定下)。除了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共同共有。这种共同共有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所不同,它是基于双方的约定产生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能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同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