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钱被起诉流程通常包括银行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交起诉、法院受理立案、送达传票、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执行判决等环节。
银行准备起诉材料。当借款人逾期未偿还银行欠款达到一定期限,银行会对欠款情况进行评估和整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还款记录、欠款金额明细等。银行会依据这些材料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原告(银行)与被告(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以及事实与理由。
接着银行向法院提交起诉。银行会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若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向银行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确定案件的案号。之后,法院会安排工作人员将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借款人。送达方式有多种,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如果无法直接联系到借款人,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送达完成后,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时,银行和借款人都需要到庭参加诉讼。银行会陈述案件事实,出示相关证据,借款人可以进行答辩和质证。双方可以围绕借款事实、还款情况、利息计算等方面进行辩论。
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借款人败诉,法院会判决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及相关费用。若借款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借款人的财产等,以实现银行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