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1岁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母亲。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对于1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律有明确的倾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1岁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角度来看,此时跟随母亲生活往往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教育等抚养义务。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判断。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若父母能够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且这种安排对孩子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尊重双方的意愿。1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