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报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申报。网上申报流程主要包括进入系统、选择地区、登录账号、填写信息、预览并公示等步骤。
个体工商户年报是其每年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关乎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记录和正常经营。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
第一步,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这是官方指定的用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信息公示和年报的平台。
第二步,选择所在地区。在首页点击相应的省份链接,进入该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
第三步,登录账号。可以通过工商联络员注册登录、数字证书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等方式进入年报填报界面。若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
第四步,填写年报信息。进入填报页面后,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网店或网站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党建信息等。其中,资产状况信息可选择是否公示。
第五步,预览并公示。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预览并公示”。若发现信息有误,可返回修改;若确认信息准确,则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申报。
现场申报流程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年报申报。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年报表格,如实填写后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年报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上一年度的年报。未按时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会对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和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