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构成犯罪却被刑事拘留,可通过积极配合调查、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提出国家赔偿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在被刑事拘留后,应如实向办案机关陈述相关事实,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和线索,以便办案机关能够尽快查明真相,认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如实陈述不仅体现了当事人的积极态度,也有助于加快案件的处理进程。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进展,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律师能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各个环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当事人或其家属、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可以取保候审。在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条件。一旦获得批准,当事人可以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若最终被认定不构成犯罪且被错误拘留,当事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因被错误拘留而遭受的人身自由损害、精神损害等合理损失。国家赔偿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救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当事人因错误拘留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