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考虑申请支付令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获得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当遇到他人欠钱不还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欠款人面对面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可以重新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比如制定分期还款计划,这样既能给欠款人一定的缓冲时间,也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些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支付令无法实现债权时,诉讼则是一种更为有效的途径。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借款金额。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强制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