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被拘留后出来的时间并不固定,可能在较短时间释放,也可能面临较长时间羁押,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若不被逮捕则可能释放,若被逮捕后续可能会一直羁押至法院判决生效。
在刑事诉讼中,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可达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从拘留到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决定,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在这37天内,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释放。
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会继续被羁押。此后,案件会进入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侦查阶段一般为2个月,但存在特殊情况可延长;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1个月,也可延长和补充侦查;审判阶段一审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整个过程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实刑,那么在判决生效前可能会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直到服刑完毕才会出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