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发放工资就算违约。如果没有约定支付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也构成违约。
工资支付时间的约定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常会在劳动合同里明确工资的支付时间。这是双方基于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双方都有义务遵守。一旦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这个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也就是违约。例如,劳动合同中规定每月10号发放工资,而用人单位到了11号还未发放,就已经构成违约。法律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合同中没有对工资支付时间作出具体约定,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违约。特殊情况的考量不过,在现实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不构成违约,但需要及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尽快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由于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无限期拖延,还是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