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香烟数额巨大若构成犯罪,一般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香烟属于专卖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而香烟就属于专营、专卖物品。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有一定标准。例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通常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处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退赃,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也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具体量刑时,也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买卖香烟数额巨大且未经许可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也是为了维护烟草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