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一般交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为了方便纳税人,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置专门的契税征收窗口,纳税人也可在此缴纳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相关规定,契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在传统的缴纳模式下,纳税人需要前往当地的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契税缴纳业务。纳税人需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在办税服务大厅的指定窗口提交资料并进行契税申报缴纳。税务部门会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和计税依据的准确性,然后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契税金额,纳税人完成缴纳后,税务部门会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随着政府部门为了提升服务效率、方便纳税人办事,很多地方实行了多部门联合办公。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当地政府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将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的业务集中办理。纳税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可以直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契税征收窗口缴纳契税。这样,纳税人无需在税务局和房地产交易中心之间来回奔波,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不同地区的具体缴纳地点和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纳税人在缴纳契税前,最好先通过当地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或者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等渠道,了解当地契税缴纳的具体要求和地点,确保顺利完成契税缴纳。

法律依据:
《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