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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异地离婚

2025-11-06 2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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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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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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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异地离婚,但要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况。协议离婚通常不可以异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异地进行。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进行准确核实,而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能够更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再看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夫妻二人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并且在该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其中一方可以向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异地离婚是可行的。

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在这些特殊情形下,即使被告不在原告所在地,原告也能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实现了一定意义上的异地离婚。

综上所述,虽然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异地办理,但诉讼离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在异地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离婚事宜。

是否可以异地离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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