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走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并不固定,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是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是6个月。但第一次起诉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需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且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就能判离,整个过程可能会持续一年半到两年左右,甚至更久。
在法律程序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程序。民事诉讼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之分。
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不过,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相对较少,通常是那些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较小的案件。
普通程序:对于大多数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原告需要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第二次起诉仍未判离,可能还需要第三次起诉等。所以,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从一年半到两年左右都比较常见,甚至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所需时间会更久。例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激烈等情况,都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