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五天可能是行政拘留,也可能是刑事拘留。具体属于哪种拘留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来看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实施的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多种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比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像一些轻微的打架斗殴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就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再说说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在一些案件侦查初期,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五天。不过,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有罪,它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如果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解除拘留。所以,判断拘留五天是行政还是刑事,关键在于拘留的原因和依据的法律,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