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若被决定拘留,一般的行政拘留期限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若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拘留37日。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当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这些规定时,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理。若违反规定的情节较轻,尚未达到重新犯罪的程度,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日,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而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涉嫌新的犯罪,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拘留37日。
除了拘留措施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还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