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家庭收入和资产符合规定标准、无自有产权住房等;申请流程为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配租。
首先来看广州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一是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是收入和资产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例如,不同时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标准,一般来说家庭经济状况要处于较低水平。三是住房条件,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申请流程。第一步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第二步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第三步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四步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第五步批准和公告,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第六步轮候,经批准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进入轮候册轮候。第七步配租,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和配租方式,为轮候的申请人安排住房。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