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罚金不交的,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包括被强制缴纳、影响减刑假释、可能产生滞纳金等。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它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式包括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不缴纳罚金会对罪犯在监狱中的改造产生不利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服刑人员积极缴纳罚金,通常被视为有悔罪表现的一种体现。而拒不缴纳罚金,可能会被认为没有积极悔罪。这在减刑、假释的考量中是一个重要因素。监狱管理部门和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罪犯减刑、假释时,会综合考虑罪犯的改造表现、缴纳罚金情况等。如果罚金未交,可能会导致减刑幅度受限或者不符合假释条件,从而延长罪犯的实际服刑时间。
如果罪犯确实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但如果没有合理理由而故意不缴纳罚金,除了上述影响外,还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或者被处以更高额的罚款。同时,不缴纳罚金的行为也会影响罪犯的个人信用记录。在现代社会,个人信用记录在很多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不良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对罪犯刑满释放后的生活、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
判刑后的罚金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及时缴纳,否则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